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生前借款與公司,截至死亡日止該公司尚未清償者,其性質屬被繼承人對隔熱紙心得公司之債權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係屬被繼承人財產,應列入遺產申報。
該局日前審查A君遺產稅案件,於查核其投資之未上市(櫃)公司資產負債表所載流動負債項下之「股東往來」科目,發現被繼承人與該公司間有資金往來情形,進而查獲納稅義務人漏報被繼承人股東往來應收債權金額5,380餘萬隔熱紙挑選元,除補徵遺產稅外並予以處罰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,除應注意將被繼承人投資公司之股權或股份列報遺產外,如被繼承人與該公司間有資金往來情形尚未獲清償者,納稅義務人應檢附資產負債表、股東往來或暫收款等科目明細表,並注意將被繼承人所遺債權金額併計遺產總額申報。
終於全車換新的隔熱紙,我對前一組隔熱紙真的是嫌棄到不行,透光透明毫無隱私就算了!沒隔熱也沒確實的隔紫外線,每次出一趟遠門,要是遇上天氣好,晚上回到家都覺得自己變黑,就已經不是白皙類型的女孩,又黑又胖到底是要我怎麼有勇氣面對明天啦!
說認真的,會想淘汰原有的汽車隔熱紙,主要的原因真的是窗戶太透明非常沒有隱私,小孩有時會在車上討奶,但礙於汽車後座車窗太透明,每次都得掛布遮,除了醜之外,沛沛如果伸手去拉布,也是會擔心影響開車人看後照鏡的視線,因此更換成高隱密性的汽車隔熱紙,坐在後座的大家都可以省去非常多困擾跟麻煩。
國稅局特別呼籲,納稅義務人於申報遺產稅前,宜先向被繼承人生前投資或往來之公司,詳細查明被繼承人截至繼承日(死亡日)所遺留財產狀況,並依法申報遺產稅,以免漏報遭補稅處罰。
如果要達到最好的汽車隔熱紙,當然是阻隔一切的可見光、紅外線、紫外線等等。但真做到這種程度,那車子也不用開了,你把一切的可見光都阻隔,什麼也看不見怎麼開車?所以隔熱紙廠商當然只能在這中間找到平衡。一般來説,汽車前檔的隔熱紙大概是 40% 的透光度。再往下駕駛就會覺得有點暗了。反而是車身因為隱蔽性的關係,所以可以做到 30% 甚至 20% 的透光度,因為車身暗一點不影響駕駛視線清晰,但前檔可就不行了。所以一張汽車隔熱紙的整體隔熱效果,大致上就是考量阻隔了多少可見光、多少紅外線、多少紫外線等等的綜合考量下的數值。太陽的能量,有 53% 來自紅外線,有 44% 來自可見光以及 3% 的紫外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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